当前位置: 首页» 业务办理

教职工户口迁出手续

时间:2020-06-08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保卫部网站下载)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所需材料如下:

 

一、户口迁移至京内

 

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户口卡首页,去京内单位或家庭户口所属地派出所落户。

 

二、户口迁移至京外

 

携带户口卡原件、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